最高法指导性案例: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自然人施工,该自然人因工伤亡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裁判要旨】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自己承包的工程交由自然人实际施工,该自然人因工伤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有关规定认定建筑施工企业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书(2021)最高法行再1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彩丽。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