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某区人社局、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案——————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受理
基本案情刘某系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19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的《劳动合同书》。2023年3月4日5时25分许,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丁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碰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丁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造成刘某急性闭合性中性颅脑损伤、创伤性急性硬膜下出血、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等伤害。刘某于2023年3月4日至9月25日分别在三家医院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