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被告答辩
被告B保险公司认为,第三人A公司投保案涉雇主责任险属实,但原告甲系被保险人,非案涉保险合同相对人。原告甲应向其雇主A公司主张赔偿,待A公司依法履行赔偿责任后,方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是否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应当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进行判断。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本案中,原告甲向其雇主A公司主张赔偿时,其雇主A公司告知甲直接向B保险公司主张权利,A公司以行为表明其怠于履行请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的义务。故原告有权直接起诉B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遂判令B保险公司直接向原告甲履行保险金赔付义务。但原告甲主张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的请求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应以案涉保险合同约定的评定标准计算赔偿金。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B保险公司已在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内向原告甲履行了给付义务。
法官说法
“外卖骑手”这一职业群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群体数量庞大,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强度较高,同时受配送平台系统算法的控制,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被称为“霓虹灯下的赛跑者”。“外卖骑手”在日常配送商品工作中,为提高配送效率,常于争分夺秒中发生交通事故。雇主在雇佣“骑手”时为其投保雇主责任险又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怠于向保险公司主张赔付,“骑手”向雇主及保险公司理赔“无门”,显然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故在雇主怠于向保险公司主张赔付的情形下,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应向“骑手”即被保险人履行赔付义务,从而及时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