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但有些人依然心存侥幸
甚至为了逃避法律责任
酒驾后找人“顶包”
案情回顾
2024年元宵节傍晚,刘某在朋友家吃饭,期间小酌几杯。饭后刘某驾车出门办事,当天晚上九点半,刘某驾车返回。行驶至乡道路段时,刘某连续撞到停放在路边的三辆小型轿车,造成四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肇事后,刘某驾车逃离现场回到家中。为逃避检查,刘某打电话让表弟王某过来“顶包”。王某向办案民警陈述是自己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办案民警随即对二人进行了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0mg/100ml,刘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遂将刘某带回进一步调查。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醉酒驾驶,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顶替的事实。
经认定,刘某负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刘某赔偿了各被害人损失17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
吉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且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逃避、阻碍公安机关检查,依法从重处罚;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取得谅解、预缴罚金保证金等从轻处罚情节。综上,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六千元。
切莫碍于亲情、友情等原因
替人作伪证
亲朋好友之间真正的关心
应当是及时的提醒和规劝
道路安全
需要大家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