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助计划是保险吗?

2024-02-29

近年来,互联网上各类互助平台和互助计划如雨后春笋让人眼花缭乱,常见的有重大疾病、医疗意外、意外伤害等互助内容。通常,网民加入互助平台成为会员后,平台定期向会员收取分摊金额,会员遇到意外事件,可以向平台申请互助金,在此过程中,平台将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这种看似分担风险、扶危济困的互联网互助计划,和保险比起来有什么区别呢?近期,北京一中院审结了一起案例。


01 / 案情简介

A公司为某互助平台的运营主体,小明(化名)加入了平台的“重疾互助子计划”,受助额度为30万元,共交纳分摊金额186期727.18元。后小明被诊断患有癌症,申请互助。第三方确认小明患病情况属实,互助金额上限为13.33万元。A公司向小明支付了4万元,尚有9.3万元互助金未支付。小明诉至法院,认为双方为保险合同关系,要求A公司支付剩余互助金。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双方不是保险合同关系,未支持小明的诉求。

02 / 以案说法

互联网互助计划是近年来兴起的预防风险的产品,以本案中A公司运营的互助平台为例,根据平台的《会员公约》和《章程》,该计划能够在会员患重大疾病时,组织参加计划的其他会员发起互助,向患病会员支付互助金,帮助会员渡过难关。看似与保险功能相同,但是,互助计划并不是保险,二者在以下方面存在不同:

1.风险承担的主体不同:


保险合同

互助计划

承担风险的主体是保险人

互助计划中则是参加计划的其他会员


2.分摊金额的性质不同:


保险合同

互助计划

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作为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对价

会员平均分摊向其他会员支付的互助金,是对其他会员的赠与


3.是否需要业务许可不同:


保险合同

互助计划

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需要依法成立,并且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

互联网互助计划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制,该类平台的经营也没有明确的业务许可


4.能否获得赔付不同:


保险合同

互助计划

约定了保险公司在意外、疾病、衰老等发生时,有支付保险金的约定和法定义务

约定互助金额以会员实际捐赠的金额为准,互助计划不会对互助申请人最终获得的互助金额作出承诺


但本案中,《会员公约》和《章程》都约定了当平台实际收取的分摊金额少于当期需要支付的互助金及管理费用时,根据各案件互助金额的比例进行给付,有争议时由评审团进行评审。

因此,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明和A公司之间不是保险合同关系,小明的主张不成立。

03 / 以案讲理

身患疾病,本就心情烦闷,如果再遇上无法支付足额互助金的互助计划,不仅无法救急,还需多费心力交涉、徒增烦恼。因此,参与各类互联网互助计划之前,请擦亮双眼,仔细阅读会员公约、计划章程等文本,必要时咨询后台客服,理清互助金的支付机制。如果支付比例符合自己的预期,再在平台中充值,发挥好互助计划的作用,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转载于公众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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