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2023-09-19

提到“工伤”

很多人的理解是在工作中受的伤

但上班路上受了伤

算不算工伤呢?

案件详情
 张某在一家清洁公司工作。某日,张某在上班途中与一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了伤,经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因为其正在上班的路上,张某觉得应该算作工伤,遂向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

但张某所在的清洁公司

不同意该决定书

遂起诉至法院

要求人社局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


清洁公司

虽然事发当日是工作日,但我们对于事发时间张某是在上班的途中还是在去吃早饭的途中存在异议

但对于上述言论

清洁公司并没有相关证据

且张某每天在家吃早点

其上班时间是8点

事故发生于7点半左右

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清洁公司却再次提出异议

清洁公司

张某到我们公司的时候,已超过了法定工作年龄,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因此并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在认定工伤时,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即使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也不妨碍人社局基于工伤保险制度设置的初衷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故清洁公司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了清洁公司的诉求

判决工伤认定书有效





转载于公众号: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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